2000年6月,江泽民在兰州主持召开西北地区党建工作和西部开发座谈会时指出:“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都要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、维护祖国统一和稳定、逐步达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,深刻认识西部大开发确系战略之举,确系百年大计、千秋功业。”
2001年5月,江泽民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出,扶贫开发是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的历史任务,“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,是实现各地区协调发展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进而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,是逐步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措施,也是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。”
2002年11月,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:“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,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。我们要保护发达地区、优势产业和通过辛勤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人们的发展活力,鼓励他们积极创造社会财富,更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以及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,特别要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,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,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。” 他在报告中还提出:“深化分配制度改革,健全社会保障体系。理顺分配关系,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。调整和规范国家、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。确立劳动、资本、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,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。坚持效率优先、兼顾公平,既要提倡奉献精神,又要落实分配政策,既要反对平均主义,又要防止收入悬殊。初次分配注重效率,发挥市场的作用,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、合法经营先富起来。再分配注重公平,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,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。规范分配秩序,合理调节少数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,取缔非法收入。以共同富裕为目标,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,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