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在工业化建设中,把工业基本建设放在首位,并充分发挥已有工业企业的潜力;重点发展重工业,同时注意发展轻工业、农业、运输及其他行业;重点建设内地工业,同时注意发展沿海工业;重点建设大型工业,同时注意发展中小型工业;将工业高速增长与和提高工业经济效益兼顾;重视引进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设备、技术、人才、资金和管理经验。二是通过农业互助合作,解决土地改革后部分农户生产资料不足、劳力、资金短缺的困难,采取互助合作办法,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有限提高、城乡社会稳定的同时实现以农业支援工业、农村支援城市为主的工业化早期的工农、城乡关系;采取合作化的办法,改造与发展个体手工业;实行赎买政策,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到1956年基本实现公私合营。通过“三大改造”,政府以低成本获取农产品与劳动力实现了初期积累,解决工业化最困难的资本匮乏问题,建立了国家工业化基础体系,保证了工业化方针的实施。
(二)以农业为基础,以工业为主导,农轻重统筹兼顾
1956年4月,在《论十大关系》的报告中,毛泽东一方面强调重工业优先增长的战略不能动摇,同时又指出:“我们现在发展重工业可以有两种办法,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、轻工业,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、轻工业。从长远观点来看,前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少些和慢些,至少基础不那么稳固,几十年后算总账是划不来的。后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多些和快些,而且由于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,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。” 毛泽东还强调,苏联工业化过程中积累资金时采取的竭泽而渔、杀鸡取卵的办法,“把农民挖得很苦”;鉴于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严重错误,我们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问题,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,要让农民获得的利益有所增加,不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损害,以保证工业化的顺利进行 。在1957年1月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,毛泽东对农业与工业化的关系作了比较系统的理论说明:首先,农业关系到5亿人口的吃饭问题,也是城市和工矿区人口(工业人口)商品粮食的提供者:其次,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:第三,农村是轻工业和重工业的重要市场;第四,农产品是国家出口创汇的主要物资:第五,农业是积累资金的重要来源。从上述认识出发,毛泽东认为,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,农业就是工业” 。
1957年2月,在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》中,毛泽东解释说:“这里所讲的工业化道路的问题,主要是指重工业、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。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重工业为中心,这一点必须肯定。但是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。” 在195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,他进一步指出,“以重工业为中心,优先发展重工业,这一条毫无问题,毫不动摇。但是在这个条件下,必须实行工业与农业并举,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工业与现代化的农业.过去我们经常讲把我国建成一个工业国,其实也包括了农业的现代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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